店內陳列設備的展示設計應該怎么做
發布時間:2023-06-30 點擊次數:次 作者:artindeep深海組
鄭州展覽展示公司要求店內陳列設備的展示設計,應盡量做到方便營銷、造型優美、裝拆方便,使之與現代商業社會特點、現代商業展示設計要求協調統一。具有相對靈活性,易于適應各類商品陳列要求的系列化、規范化貨柜貨架成為發展主流。為創造商店個性,展示設計應結合營銷商品特點,設置各具特色的陳列設備。在商場入口或其他共享空間設置陳列臺架,可將主要商品作重點展示。如展示設計時將陳列設備的展出、陳列、存放機能融為一體,可使顧客帶著愉快的心情了解商品,進而隨意選購,使整個過程連貫始終。
首先,鄭州展覽設計陳列設備的基本尺寸首先必須符合人體工程學的要求,即除了考慮人體尺度和人體基本活動范圍外,同時還要考慮人眼的視域范圍和視覺心理規律。實踐表明,人的正常視覺范圍為地面以上30cm——230cm之間。所以,展示設計時,地面以上60cm——160cm應為重點陳列空間,1 60cm——200cm為展出陳列空間,2 Ocm——2 3 Ocm為陳列照明設施空間。對敞開式售貨的自選商場來說,顧客識別和選取商品的有效范圍在地面以上6 O c m——200cm之間,顧客選取商品頻率最高的范圍在地面以上90cm——1 80cm之間。為使展示設計的陳列設備趨向系列化、模數化,歸納原有各種陳列設備的基本尺寸,選用15cm作為基本模數加以變化,可獲得各種各樣的尺寸群,供展示設計時參考。
實踐表明,在商店的陳列展示設計中,如果陳列設備的造型、結構、尺寸及各部分之間的比例等都符合人體生理、心理的要求,也就能達到操作簡便、減輕體力消耗、提高勞動效率的目的。